如果您無法提供顯示有關現金收入存款的銀行對賬單作為收入證明,則需要提供書面聲明,說明丟失的原因。如果您只能提供與其一同居住的其他人(如家庭成員)名下的最新的住址證明,您須提供聲明以解釋其現狀並提供發給您本住址的銀行帳單。
借款人聲明
除另有說明,本聲明內所有對任何文件的提述包括其後對該文件作出的修訂或補充。
就按揭證券公司和按證保險公司同意考慮貸款人在計劃下(與該貸款有關)的提議,現借款人向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貸款人、環聯資訊有限公司和/或任何其他信貸資料機構(每個分別為「信貸資料機構」)(如適用)確認並承擔:
- 借款人任何時候就此申請提供的資料,就其所知及相信,均屬真實、正確、最新和完整的。借款人謹此授權貸款人、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直接或間接或透過環聯資訊有限公司及/或任何其他信貸資料機構,或其選擇及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來源或方式核實或確認這些資料,及代表借款人,自借款人簽署本申請90天內,為按揭證券公司經按證保險公司承諾購買貸款或其他相關目的或任何其他有關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或其相關機構業務的目的,從信貸資料機構獲取借款人信用報告的副本;因此,借款人同意並授權任何信貸資料機構,無需首先將借款人的信用報告副本發送給借款人審閱而直接提交給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
- 借款人謹此同意並向所有信貸資料機構確認,任何信貸資料機構向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任何信用報告,或由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使用任何此類信貸報告,均不構成借款人或任何第三方對信貸資料機構、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或貸款人提出任何投訴、索賠、訴訟、要求、訴訟理由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依據;
- 借款人謹此同意本申請的副本或者電子記錄,並附有其簽名(包括電子簽名)的,應作本申請(包括本聲明)之用,其效力與原件相同;
- 借款人謹此授權(a)貸款人、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及其相關機構查閱、檢查和複製與借款人或借款人業務(若借款人為自僱人士)有關的所有簿冊、記錄、帳目和任何其他資料,無論是書面、電子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媒介的亦無論是由貸款人、借款人或其他人士管有、看管或控制的及(b)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向貸款人披露與借款人有關的在計劃及/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項下的任何資料,目的是為了本申請、監察貸款表現、品質保證抽樣檢閱(包括但不限於核查借款人前任及/或現時的受僱資料)、盡職調查、處理計劃下的款項支付及其他相關事宜;
- 貸款人乃計劃下的唯一及獨有受益人,借款人不會被視為計劃下的合約一方或受益人,而根據計劃向貸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項將不會影響或減少貸款人因借款人違約而擁有之索償權;
- 借款人為 18 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
- 在申請日,借款人不屬於未獲解除破產人士及未有針對其的破產呈請或法律程序;
- 借款人謹此承諾如借款人就此申請提供的任何資料不再有效、完整或準確,會儘快在可行的情況下通知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及貸款人。借款人承諾,如果借款人就此申請提供的任何資料是虛假、不準確或不再有效的,在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或貸款人通知的規定的時間內,全額償還貸款的所有未償款項及利息。借款人確認,如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按揭證券公司、按證保險公司及貸款人保留採取其認為適當的任何行動,包括法律行動,的權利;
- 在不影響貸款人、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擁有的任何權利和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借款人確認,如果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認為借款人有下列情形,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可以要求貸款人暫停貸款、而貸款人應作相應行動:
- 違反本申請中作出的任何承諾;或
- 不再遵守或沒有遵守本申請中的任何聲明;
- 借款人謹此聲明、確認和同意,借款人就本申請或與本申請有關及受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要求及/或處理按揭證券公司或按證保險公司相關事宜過程中而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不實,或借款人違反本申請的任何條款,借款人將彌償並使貸款人、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免除因此而招受及/或產生的一切損失、費用、罰款、損害及任何開支;
- 借款人謹此確認收到並已閱讀、理解及同意《按揭證券公司集團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附在本申請後或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
- 借款人謹此同意並確認,(a)如本申請獲批,貸款人會在貸款提取後,立即出售、轉移及轉讓貸款予按揭證券公司;及(b) 轉讓後按揭證券公司將負責根據貸款文件退還利息;及
- 如借款人就本申請作出任何故意或疏忽的失實陳述或虛假聲明及/或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相關資料,借款人可能會招致民事及/或刑事法律責任。此外,本貸款申請可能被拒絕或如申請已獲批出,貸款人保留暫停就貸款向借款人支付任何及全部款項的權利;
- 貸款所得款項將不會用於償還計劃下提供的貸款(或部份貸款);及
- 為於計劃下申請合資格貸款,借款人同意與貸款人及/或按證保險公司合作,提供證明文件和資料,並讓貸款人及/或按證保險公司可以選擇或認為合適的任何來源或以任何方式核實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由借款人確認的誠實條款
任何企圖向貸款人的職員提供好處(定義見《防止賄賂條例》(防賄條例)(香港法律第 201章)),以影響本貸款申請的結果或與該計劃下的貸款有關的任何事宜(或在本貸款申請過程中向按證保險公司或按揭證券公司的任何成員或僱員提供好處),即構成防賄條例下的罪行,並使該申請無效。該案將會向廉政公署舉報。任何獲批准的貸款將被取消,而借款人將承擔由貸款人,按證保險公司和按揭證券公司因違法行為而蒙受的所有損失和費用。如果有人向閣下索取與本貸款申請有關的利益,閣下應向廉政公署舉報(電話:2526 6366)。